108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限至7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避免受罰!倘您未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或已汙損遺失,可利用四大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可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在家裡利用「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線上繳費,皆不需負擔手續費(以信用卡繳費者,相關手續費金額請逕洽各發卡行庫),環保、節能又便捷,請善加利用。 除此之外,為避免因遺忘漏繳致生罰鍰之困擾,可利用申辦約定扣款或汽燃費電子繳款單之方式,完成申請後,即可從帳戶直接扣款,方便又省時。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方式包含填妥繳納通知書背面「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或於公路總局網站下載申請書)裝入信封並寄送至車籍管轄監理機關辦理。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或至監理站臨櫃辦理。 苗栗監理站蘇淑賢站長呼籲各車主申辦約定帳戶扣款,只要到苗栗監理站臨櫃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及汽燃費電子繳款單即可獲得精美禮品,數量有限,請把握時間辦理。另如果有不使用的車輛,應儘速辦理報廢,以避免稅費持續計徵,增加負擔,若機車繳納通知單上備註欄註記可切結報廢者,可免繳汽燃費辦理報廢登記,請儘速洽監理機關辦理。 承辦單位:苗栗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陳育生股長 聯絡電話:(037)331806 -101、118